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3 条第 2 款规定开设赌场罪的两档量刑,第 27 条明确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司法解释,抽头渔利累计 3 万元以上为 “情节严重”,你的个人获利及辅助地位对应一般情节量刑档次。
开设赌场罪的打击重点是赌场组织者、出资者与核心管理人员,对于受雇佣仅从事望风、打杂等辅助性工作、仅领取固定工资的人员,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定为作用较小的从犯,量刑大幅从宽;该类人员认罪退赃后缓刑适用率较高,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需要沟通实际情况之后再做具体分析,如需进行刑事辩护咨询,可咨询我们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专注处理扬州地区刑事案件,点击律师主页获取专业刑事辩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