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服行政复议的救济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 处罚决定不服,认为行政执法人员的某些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 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对该项处罚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的 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当事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某些行政行为侵犯了 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本案中,如果王某对县交通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其既可以在收到行政处 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管理部门即市交通运输局或县人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该县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县交通运输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 法。当事人若因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处罚遭受损害的,有权向其提出赔偿要求。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行政复议 或行政诉讼,就应该依法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