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的行政程序立法“三部曲”,《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显得格外不顺利。从1999年的酝酿开始,经过了2005年、2007年、2009年、2011年4月,再到2011年6月的五次审议,而且自2005年首次审议之后,多次审议都是在草案有可能被终止审议的关键节点,以再次提请审议的方式让法律案得以“激活”式延续、不致被废除。 因为我国立法法规定,搁置两年未再审议或付诸表决的法律案将被终止。时间跨度虽大,但其间多次审议均以“法律草案不至于成为废案”作为底线目标,法律出台过程的曲折程度与难度可见一斑。如果你对于行政强制法立即实施的时间是多久还有疑惑,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