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们单位的质押事实,当时并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请问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有效吗?谢谢帮助。

帮助5人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匿名 2018-04-30 福建福州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小百科
    法律小百科
    43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交付给出借人占有或登记,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出借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出借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或登记的权利为质押财产。
    《物权法》第210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法律之所以规定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主要考虑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争议,但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质押合同必然无效。而《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见,质押合同也是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签订的。
    《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出质人实际移转质物交付给出借人占有时,质权设立,发生效力。所以质权设立以交付质押财产为准。
    《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质权存续期间,出质人无权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这就是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有效吗的回答,请参照。
    全文
    12 2018-04-30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29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有效吗?谢谢帮助。
一键咨询
  • 漳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3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7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0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3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泉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龙岩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6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龙岩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5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龙岩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龙岩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龙岩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5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厦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龙岩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3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3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6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6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厦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1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5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0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1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77****322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662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921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我们单位的质押事实,当时并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请问未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有效吗?谢谢帮助。
[律师回复] 《物权法》第210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第2ll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第212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213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孽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相关规定】
《担保法》
第64条第款: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87条: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gt;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12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抵押物或者其权利证书已交给抵押权人的,可以认定抵押关系成立。
依据《物权法》、《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质押合同的订立需要注意如下的问题:
首先,质押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动产质押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为了保证将来发生质押纠纷时,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担保法》、《物权法》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问题是: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那么该合同是否有效?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立法精神,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履行义务,但如果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却已实际履行了约定的权利义务,形式要件的欠缺不应导致该民事行为无效,应允许双方当事人以其后的行为弥补形式要件的欠缺。另外,出于对经济效率和现代生活方便的考虑,片面强调形式要件的完整,会导致重大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不利于经济发展和法律关系的稳定,所以,如果质押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有证据证明出质人已经按照口头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付给债权人占有的,应认定质押关系成立。
在实践中应注意,如果债权人不能举证双方确有质押约定的存在,则质押合同应当推定为没有成立,质押合同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这就提醒我们,当要求别人提供出质担保时,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否则可能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
其次,质押合同何时生效?在《物权法》出台以前,依据我国相姜民事立法,质物占有的移转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如根据《担保法》第64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一些学者据此认定质押合同乃实践性合同,也即,合同系在当事人一方将标的物移交另一方时才生效。但是,《担保法》的这一规定遭到司法界和学界的许多批评,于是,刚刚出台的《物权法》修正这一规定,《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根据这一规定,质物的移转是质权成立的条件,并不作为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如未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质押合同即告成立。但质押合同的成立并不当然导致质权的成立或生效,因为如果出质人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的规定,未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的,质权仍未成立。此时,出质人便构成违约,质权人可以依据质押合同的约定要求出质人移交质物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见,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成立是两回事。
最后,签订质押合同时注意不要签订流质契约,当事人不得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获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即转归债权人所有。禁止流质契约的立法本意
首先在于维护质押权的价值权性,即质押权是以质物的卖得价金来清偿所担保的主债权,而流质契约将质物所有权预先约定移转于质押权人所有,与上述价值权的性质相违背。
其次,流质契约的禁止还在于防止国有财产的流失以及保护债务人的利益,避免质权人利用债务人一时的急迫困窘而与其订立流质条款,并在债务人届期不能偿债时,获得该质物的所有权。这样将会使债务人遭受重大损失,也有违民法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实践中还应该注意。流质契约无效的规定只是针对当事人关于流质的约定,如果流质约定只是质押合同的部分内容,则只有这部分约定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0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