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调外机高空坠物责任在于谁的问题解答: 《侵权责任法》第85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空调室外机坠落致害属于典型的“高空坠物”侵权行为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要对此承担推定过错的侵权责任而不能简单以空调室外机及支架系他人安装为由免除责任。
另外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空调支架器材使用标准和室外空调机放置、安装工艺规范空调安装并未刻意避开楼下的人行过道也未对支架进行特殊抗压抗震的实验。当发生坠落事件后空调销售商或厂家往往以其销售或制造的空调机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对此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销售者对其销售的产品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而销售产品的范围包括主物和从物两大部分安装空调室外机所必需的辅助物件“支架”应属于从物范畴。空调销售者除了空调室外机外还要对支架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甚至产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