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死亡的,生前所在单位和工会、近亲属均可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申请认定的时限为30天,工会和近亲属为1年。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死亡职工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四、近亲属申请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
五、当地人社局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