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有关于在全责事故中由交强险赔偿医疗费限额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