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广州房屋继承取消公证的问题,一般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2. 赠与房产。
3 .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
提醒:
为了财产安全,
这三种情况还是需要公证滴 ~
1、遗嘱继承。
有多位法定继承人在, 而被继承人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其中的一人或者个别人时, 如果 仅仅有份遗嘱, 可能继承人之间还是有怀疑、 有纠纷,在这样的情况下,办理遗嘱公证显得 很有必要。
2、遗赠。
被继承人将自己的房子给外人,而不是自己的最亲近的人,这里难免有所不愤及猜疑, 为了更好的落实将被继承人的意愿,公证自己的遗赠是个很好的办法。
3、其他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形。
公证是由具有公信力的公证处在严格遵守公证申请人的意愿下完成的效力,有着定纷止争的效果,所以申请人认为容易有争议的,公证是有必要的。
新规后房产继承的手续是这样的 ...
新规后房产继承程序:
1、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进行继承材料查验。
2、不动产登记机构应重点查验各种关系是否属实,并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 (受遗赠 ) 不 动产登记具结书。
3、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 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 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继承、赠与房产过户无须“强制公证”,而并不是完全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