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律师,您好,我们想要对我们的公司进行起诉,有人说可以找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的,那么请问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的呢,谢谢回答。

帮助10人 8.5k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18-05-08 山东菏泽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难题破解助手
    法律难题破解助手
    46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您好,首先您要起草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再到当地劳动仲裁院立案,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两份、相关证据等文件。劳动仲裁一般是不收受理费的。具体情况立案人员会告知您。
    全文
    8 2018-05-08
  • 菏泽优选法务
    菏泽优选法务
    评分5.0 “经验丰富”
    咨询我
    您好,因为员工福利社保及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均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具体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以上是关于请教律师您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的呢的回答。
    全文
    9 2018-05-0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1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请教律师您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的呢?
一键咨询
  • 潍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3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8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6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潍坊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8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2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4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8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1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6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7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通188****221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422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33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单位拖欠工资好几个月, 换了工作后, 一直还在催讨, 但是没有效果, 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 老板开始急了, 求私了, 请问当事人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要走什么样的流程
[律师回复]  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8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时效问题   《仲裁法》第59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60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4.处理结果   对撤销仲裁的申请,人民法院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驳回申请。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裁决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2)撤销裁决。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裁决符合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可作出撤销裁决的裁定;   
(3)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5.特别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中答复: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其他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人民法院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凡一方当事人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3.4w浏览
单位拖欠工资好几个月, 换了工作后, 一直还在催讨, 但是没有效果, 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 老板开始急了, 求私了, 请问当事人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要走什么样的流程
[律师回复]  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8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时效问题   《仲裁法》第59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60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4.处理结果   对撤销仲裁的申请,人民法院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驳回申请。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裁决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2)撤销裁决。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裁决符合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可作出撤销裁决的裁定;   
(3)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5.特别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中答复: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其他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人民法院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建立报告制度,要求:凡一方当事人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3.4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