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您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再次审理您的案子。我院的上级法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若对我院一审的案件不服,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是您的权利,但要行使这项权利,您必须符合几个条件:
第
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享有上诉权。
第
二、必须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只有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定才能够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异议的裁定。第
三、您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后,是否上诉,需要时间考虑考虑,准备准备,但时间有限,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您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