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掌握的标准:要看精神病人的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其对行为的辩认程度如何,有完全不能辩认,还是不能完全辩认之区分,对此应有正确的理解。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病人如果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不知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其属于完全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是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完全不能辩别、意识其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的,应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或全部辩别、意识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的,应被确定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畴之内。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确认问题,对涉及诉讼代理活动和离婚财产的分配,以及另一方给予多大的经济帮助款额为适宜,成为了法院依法处理纠纷具有正当性、公正性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