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结婚之前是精神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说他隐瞒了自己患有婚姻法上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精神病),并且现在尚未治愈,要求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效。
当然精神病不是随便说说就是的,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解释,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要根据司法精神病学专家或者医院的诊断、鉴定结果才能得知,在不具备诊断、鉴定的条件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精神状态,但是这要以利害关系人无异议为前提。也就是说当地群众公认他是精神病人,而且他父母等亲戚不反对才行。 这里显然不是。
一、因为外出工作而夫妻分居的,不能认定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达到法定离婚的条件。分居2年,要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同一屋檐下分房主,也可算作分居。
二、医院的诊断资料不能完全证明是受家庭暴力所致,最好是受暴力时应该报警处理,这样才有确切的证据,证人作证没有特殊情况应当出庭,被告对证人的证言有质证的权利,当然只要知道这一事实的人都可以去作证,你自己也能去当证人,只不过利害关系人,证明力小一些而已。
如果他威胁你们,当时可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