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通知你是开庭质证还是直接下判决,也就是说,仲裁认为可能有第一次开庭对方未提供的证据需要你来质证,如果证据无需采纳或对方虽然提出有证据,但一直未提供,仲裁庭就直接下判决。
2、因为你所述对方出证的情况,此证据我没看到,没办法发表意见,复印件在对方出示时你要明确告诉仲裁,复印件,我不予质证,否则就很麻烦,仲裁会认为你对对方出示的复印件无异议,只是对证明内容有异议,那就对你很不利了。
3、你出示的证据的证明力的确是不太强,不过仲裁既然立案了,就应由对方提供工资表证据证明你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单位,而不应由你去补充证据。
4、分公司责任能力的问题,是一个实际问题,严格依法,分公司没有财产,因此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后根本无法执行,但是实际操作中,很多法院执行局会直接执行具有财权的总公司,也就是说,你要问清楚本地到底是怎么掌握的。
劳动案件中,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你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会对整个案件重新审理,你在仲裁阶段没有请律师,因此对方很多违法之处你没有反驳,对你很不利,因此建议你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在当地请一名律师,对你会有很大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