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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之前有申请二次工伤鉴定,后来和单位谈妥了。想要撤销,不知道工伤二次鉴定可以撤销吗

帮助10人 6.3k浏览 #工伤赔偿 匿名 2018-06-12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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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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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者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
    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
    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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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2018-06-12
  • 太原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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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撤回。工伤二次鉴定可以撤销吗?
    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放弃再次鉴定,是对自己权利的处置。申请了再次鉴定,并已经受理,但还没有进行再次鉴定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撤销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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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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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般来说工伤二次鉴定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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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之前有申请二次工伤鉴定,后来和单位谈妥了。想要撤销,不知道工伤二次鉴定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者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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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
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
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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