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后公司的贷款基本上都是由法人处理或者公司的股东去解决,签署的借贷合同也是公司法人或者公司股东与放款人签订的,这些责任都是只属于公司责任,所以,一旦出现问题,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都是由公司去承担。但是放款人进行讨债的话,就是另一种情况了。法人是公司的代表人,代表公司决定或者处理一些事务,但是公司股东没有决定的事情,法人是没有权利擅自决定的,法人只是一个代表人,并不属于决策者,没有允许的话,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没有权利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贷款,这样做有违公司的相关规定,触犯了法律会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