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终字第 ××号
原公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 (原审被告人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 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 等,现在何处 ) 。
辩护人 ……(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 。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 ……(写明姓名和案由 ) 一案,于 ××××年 ××月 ××日作出 (××××)×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被告人 ×××不服,提出 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 (或不公开 ) 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或员 )×××出庭支持公诉,上诉人 (原审被告人 )×××及其辩护人 ×××、证人 ×××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未开 庭的改为:“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 ……(
首先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
其次写明上诉、辩护的主要意
见,再次写明检察院在二审提出的新意见 ) 。
经审理查明, ……(肯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是正确的,证据 确凿、充分。如果上诉、辩护等对事实、情节提出异议,应予重点 分析否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