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①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②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③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④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⑤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将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解释由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负责。有关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可以委托该标准的编制管理单位负责。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参加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并可以计入继续教育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