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专家学者从理顺平台定位而言,认为平台应只成为居间人,不应提供担保或进行债权受让。且担保也有担保资质和借贷交易数额不断增长、担保力不足的问题。也有专家认为,目前的担保和债权转让情况是个过渡阶段,符合我国网络借贷的现实需要,在征信体系不完备、大数据还不能完全抓取到个体信用的情况下,引入担保对于消除出借人的后顾之忧、促进民间资本流通,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各方专家普遍认为,如果进行担保,平台还是引入有担保资质的公司进行担保,平台自身不应承担担保责任,更有利于平台的中介性质。当然,具体如何操作,还有待于监管规则的制定和相关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