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用补假来补尝的问题,我国《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而本条采用了“应当”强制性词语,说明是一条强制性法律规范,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劳动法》第40条第二款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修假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此条说明休息日加班是可以安排补休假,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假的,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