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效力完整的借条,必须表述准确。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明确的主体。借款时借条应该写清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实践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借款时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如“××叔”、“××哥”等写入借条。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在起诉时往往会因债权人、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因此,在书写借条时应写明双方全名并标注身份证号码、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二、明确的借贷金额和币种。借款金额大小写应核对一致,没有歧义。
三、借款的支付方式。例如银行转账支付、现金给付等。大额借款最好是通过银行汇款进行,并且保留转账凭证。因为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只有借条没有支付凭证,利益发生纠纷时很难维权。现金支付最好让借款人书写于何时收到借款的收条。
四、借款的期限和利息。如果在借条或借款协议中没有约定借款时间的,则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出借日期开始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法律也将不保护出借人的债权,但已经在中间主张过还款要求的,则诉讼时效为从有证据证明主张之日起的二年内。没有书写利息的借款视为没有约定利息。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超过4倍部分的利息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