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根据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同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四年。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