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取暴利,竟然贩卖冰毒。3月14日,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岳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2万元。
被告人岳某某系本市社会闲散人员,初中毕业后一直做临时工作。2016年夏,其从广州购进冰毒,希望转卖给熟悉的吸毒人员发些横财。当年9月24日上午,其多年吸毒的朋友刘某打来电话,得知有货就向岳清泉约定购买10克冰毒,双方商定了交易时间和地点。中午12时许,在该市塔北路一僻静小巷中,岳某、刘某先后赶到,岳某某在收取刘某5千元现金后,将一包用透明塑料袋装好的冰毒交给了刘某。为帮助刘某戒毒,刘某家人早已暗中跟踪其行踪,并及时报告了管区民警。当二人交易完毒品分头逃离现场时,民警突然冲出将两人抓获。当场在岳某某身上搜出塑料袋包裹的白色晶体状可疑物2包,经称量,合计净重10.62克;在刘某身上搜出塑料袋包裹的白色晶体状可疑物1包,净重10.38克;经鉴定:上述搜缴到的白色晶体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系冰毒。岳某某、刘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刘某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强制戒毒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