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律师,我的姑姑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赔偿,因此将肇事者告上了法庭,现在还在审理当中,我对于交通法较感兴趣,我想了解下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中特殊主体诉讼地位的认定是什么?

帮助5人 10w+浏览 #行政类 匿名 2018-08-05 江苏苏州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智慧法律助手
    智慧法律助手
    21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做出的事故认定文书对各方主体民事赔偿责任的效力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做出的事故认定文书应当作为判定事故各方当事人所负民事赔偿责任及比例的重要基础。因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通常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查、检验、调取证据等工作,因此对于事故责任及比例的判断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其做出的事故认定文书之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的特性,法院应当予以采信。
      但“重要不等于唯一”。
    首先,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做出的事故认定文书所援引依据法律与审判机关的适用范畴存在差异。鉴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其特殊性,其在实体法方面受到民法通则、道交法、侵权责任法等诸多法律、司法解释、法规及规章的调整,在法律适用上均侧重于对受害自然人的人身权益之保护,以实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然而,仅以北京市为例,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做出事故认定文书时一般仅依据道交法、道路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道交法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并未考察事故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违反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由此造成受害自然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做出的事故认定文书之事故责任及比例疑义较大,异议颇多。法院在裁判时如若僵硬地将事故责任等量地兑换成民事赔偿责任及比例,势必造成矛盾的延展和矛盾的升级,最终造成审判处于两难的困惑。
      
    其次,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此项工作的职能是确定“事故责任”而不是认定“民事责任”,事故责任及比例不必然转化为民事赔偿责任及比例。尤其在道交法实施以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做出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等事故认定书,已不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仅为对事故责任比例划分的证据。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不能惯性地将事故责任替换成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纵观全案,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厘清事故当事人与诉讼当事人的区别,权衡各方利益,在分清事故责任及比例的前提下,阐述民事赔偿责任及比例的分配原则。在事故责任的比例与民事赔偿责任的比例之间寻找裁判的余地,才能真正发挥出审判的能动与效果。
      因此,审判实践中应当依据公平、公正、“优者危险负担”等基本法律原则,并发挥道交法侧重保护道路通行中弱势群体、提示机动车驾驶人等优势者安全规范驾驶、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等立法宗旨,在事故责任比例的基础上以全面立体的视角对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之比例予以重新划分,实现衡平各方当事人利益与冲突的目的。如本案中,法官在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机动车一方陈某与非机动车一方王某的民事赔偿责任重新分配以体现道交法的立法精神。
    全文
    12 2018-08-0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6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道路交通事故案中特殊主体诉讼地位的认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0****1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5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4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6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0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0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1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1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6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3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1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3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1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1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1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7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52****436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0****59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420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诉讼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别限定类别的人士,特指自然人中的国家公务员群体,在此基础上,我们通常认为这类犯罪中原法条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文中提到的关于贪污罪这一罪名的“国家工作人员”包含的范围及含义基本相同。
他们都具备以下两个显著的特性:
特定性以及公务性(职责性)。
具体来说,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担任公职的人员;
接受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单位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
其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对于那些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方面的款项或物资私自挪作他用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6w浏览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诉讼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别限定类别的人士,特指自然人中的国家公务员群体,在此基础上,我们通常认为这类犯罪中原法条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文中提到的关于贪污罪这一罪名的“国家工作人员”包含的范围及含义基本相同。
他们都具备以下两个显著的特性:
特定性以及公务性(职责性)。
具体来说,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担任公职的人员;
接受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单位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
其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对于那些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方面的款项或物资私自挪作他用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6w浏览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诉讼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别限定类别的人士,特指自然人中的国家公务员群体,在此基础上,我们通常认为这类犯罪中原法条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文中提到的关于贪污罪这一罪名的“国家工作人员”包含的范围及含义基本相同。
他们都具备以下两个显著的特性:
特定性以及公务性(职责性)。
具体来说,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担任公职的人员;
接受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单位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
其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对于那些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方面的款项或物资私自挪作他用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6w浏览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诉讼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别限定类别的人士,特指自然人中的国家公务员群体,在此基础上,我们通常认为这类犯罪中原法条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文中提到的关于贪污罪这一罪名的“国家工作人员”包含的范围及含义基本相同。
他们都具备以下两个显著的特性:
特定性以及公务性(职责性)。
具体来说,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在国家机关中担任公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中担任公职的人员;
接受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单位中执行公务的人员;
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
其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的行为,或者是将公款挪作他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对于那些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方面的款项或物资私自挪作他用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6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