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很少见,时过境迁,如果手里没有什么凭证的话,再想要回来就难了。
一、如果手机是作案工具,那就应当没收;
二、如果手机是涉案工具,扣押时,警方也应当出具扣押清单。
1、这份清单有四份,一份归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保存,一份附大卷送法院,一份附小卷存档,一份在单位内部的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2、作为服刑人员,当其随身财物被暂扣时,警方也应当出具扣押文书及扣押清单。如果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退还当事人或其家属,并履行相应的手续。如果是犯罪工具,应当依法没收。
依你所述,服刑人员肯定是案件已经判决生效并执行了,此时,对涉案财物的处理,应该已经完成。直到现在,涉案手机还没处理的情况是比较少的。事实上,服刑人员的家属如果手里有警方出具的扣押通知书或扣押清单,可以随时找警方要求退还。如果警方遗失的,应该赔偿。如果你方手里没有任何凭证,那这个手机能找到的可能性几乎是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