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渎职罪是刑法第九章章节名称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刑法》397条至419条的相关罪名,主要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枉法仲裁罪,等等。
2、渎职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相应的渎职犯罪;犯罪行为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时,才能对行为人处以更重的刑罚。
3、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滥用职权行为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