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犯罪分子在缓刑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应当对新发现的漏罪定罪判刑,然后对前罪与漏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需要判处实刑,则应撤销对前的宣告的缓刑,已经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目期,应当予以折抵刑期.如果仍符合缓刑条件,仍可宣告缓刑,已经执行的缓刑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缓刑考验期以内.有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在缓刑考验期中,如果在此期间再犯新罪(包括故意罪和过失罪),就要由审理新罪的法院宣告撤销前罪的缓刑。(包括原来是上级法院宣告缓刑的)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在缓刑考验期后才被发现,根据司法解释,对犯罪分子宣告缓刑,不执原判刑罚,是以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犯新罪为条件的.既然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即使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如未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宣告撤销缓刑,并且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