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rnrn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rn
(一)税率rn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rn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rn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税额,拉开档次,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规定为20倍。rn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rnrn
(二)计税依据rn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rn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rn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rn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rn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rnrn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rn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