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左右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第二百六十五条,那么我们来整理一下,在浙江省大致那些情景会被认定为盗窃罪: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1、一般情况下,浙江省是价值3000元人民币以上;
2、特殊情况下,数额为上述1标准额的一半即:1500元人民币。【经过归纳,基本属于屡教不改型、涉及老弱病残幼、还有盗窃不义之财、后果严重】
详见如下情况:
盗窃公私财物,可以按照3000元的标准百分之五十确定(在浙江省即为1500元的情景):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例如: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罚金等】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例如:因盗窃而受到治安拘留等】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未满十八周岁的即为未成年人】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