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案件进行预审。不批准就代表不予立案。
法制科是局直属的科室,把关公安局下属所有的案件的程序合法性。
法制科审核流程:
1、法制科进行审核,认为该案件符合逮捕条件的话就由法制部写提请批准出逮捕书,然后送到检察院。
2、检察院批捕以后,就把案件交给预审机关。
3、预审以后就要提出起诉意见,提出起诉意见之前,也要送到法制科进行审核。
法制科的主要职责是:
1、对局发规范性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对上级和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见。
2、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案件、犯罪少年收容教养案件。
3、审核本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作出的解除刑事拘留决定,审核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没收、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