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级劳动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下,能够向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议。也能够向法院诉讼,诉讼劳动局。《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人或者其近亲属、该工人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人或者其近亲属、该工人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组织确定的单位交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辅助器具配置组织认为经办组织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限定的;
(五)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组织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需要法律帮助,能够联系或留言,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满意请采纳,并请在“评论”一栏对我的回答予以评价。如果不知道在哪里评价,能够在百度输入“胡春才律师网”,里面有个“公众评价”栏目,能够对我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