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导致合同无效,又或者合同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