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损害方及肇事方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误工费应该由肇事方承担,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若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保险金不足以赔偿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时,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先赔付精神损害。
(2) 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 仍有不足的,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