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的一个好哥们,他的同事总是在公司里挤兑他,前几天偷他的客户资料被他发现了,他就把他的同事给打了,结果对方还把他起诉了,问一下律师提交辩护意见后多久会开庭,那么开庭需要哪些手续?

帮助10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匿名 2019-03-20 乌兰察布盟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3条
  • 乌兰察布盟维权顾问
    乌兰察布盟维权顾问
    34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根据刑诉法151的规定,法院会在开庭前10日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分本送达给被告,那么,刑事案件辩护意见提交时间也就是说,从那个时候起到开庭前都是可以交的。
    全文
    12 2019-03-20
  • 卓越辩护团队
    卓越辩护团队
    评分5.0 “值得推荐”
    咨询我

    1、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全文
    9 2019-03-20
  • 刑案守护者
    刑案守护者
    评分5.0 “值得推荐”
    咨询我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庭审的主要环节,应该说还能发挥很大作用,某种程度上说为时尚不晚。但是,如果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合议庭已经明确择日宣判,辩护律师这个时候才介入程序的,可以发挥的作用应该说是比较有限的了。从法律上讲,虽然辩护律师仍然可以会见、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有足够理由的,甚至可以针对特定问题申请补充开庭,但是补充开庭毕竟不等于重新开庭,庭审不可能再重来一次,辩护律师已经无法通过庭审程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作用必然有限,当然,这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结论。不排除在特定案件中,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发现了极其有利的证据,通过申请补充开庭,推翻控方指控的,但是这应该是比较罕见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有部分司法机关在庭审后不允许再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应该说这是完全违反法律的,被告人极其家属完全有权坚持自己的委托,维护自己的辩护权,辩护律师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错误做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总的来讲,开庭后尤其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的,辩护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已经打折扣,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全文
    1 2020-12-04 11:58:16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0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律师提交辩护意见后多久会开庭,那么开庭需要哪些手续?
一键咨询
  • 174****4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0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4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彦淖尔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通辽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彦淖尔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3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8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彦淖尔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5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1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4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0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7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5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3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6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52****66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449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354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同一案件辩护律师开庭前会见面吗
在案件中,辩护律师是否庭前面谈,取决于与委托人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有权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与当事人会晤,法庭审判前面谈有助于深入了解案情,制定辩护策略。
1w浏览2024-05-26
我弟弟现在上大学了,但是他成天不学好,最近更是跟了一帮小混混去了,可是因为涉嫌诈骗的原因就被拘留了,对于二审原审被告辩护意见是啥,可在二审庭审中提出辩护观点?
[律师回复]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殷增远亲属刘女士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诈骗案上诉人殷增远二审的辩护人。我们辩护人详细了解了案情,依法会见了上诉人并且参加了二审的开庭审理,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希望二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予以采纳:
一、上诉人殷先生不构成诈骗罪。
1、二审出庭作证的三位证人代表的证言都证实:上诉人殷先生没有诈骗他们的钱财!他们给上诉人殷先生的钱,或是因为民间的人情往来或是因为自己在上诉人殷先生教其修炼佛法上得到了帮助,所以主动给予(个别还强调是强行给予)上诉人殷先生的妻子刘女士钱财。同时还证实,上诉人殷先生没有宣扬封建迷信,其只是在湖南岳阳的弥陀寺、甘肃武威的松涛寺、辽宁大连的安山寺等几所寺院里讲了一些禅宗佛法的内容。
以上证人证言证明,上诉人殷先生客观上没有实施诈骗行为!且以上证人证言经过二审出庭的检察人员和辩护人质证,双方均无异议。二审法院应当采信。
2、二审开庭再一次证实,殷先生没有诈骗的动机。
首先,殷先生并没有向任何人索要钱财或者表现出索要钱财的动机和目的。如河北省保定市证人邓某某等人给予的57000元,完全是为了帮助上诉人殷先生修缮房子,邓某某召集大家,强行给予上诉人殷先生的。
其次,殷讲课的目的,是为了宣传佛法。
第三,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刘给人“看病” ,借机收敛钱财,与事实不符。在二审庭审调查时,上诉人殷已经阐明,其只是提出一些养生、保健的理论和调理身体的方法,供大家参考以强身健体,谈不上是什么“看病”。
二、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殷诈骗500余万元,不成立。
1、二审中,检察员没有出示新的证据,证明上诉人殷是骗取哪些被害人的500余万元财产!事实上,文圣区人民检察院也没有认定上诉人殷诈骗了被害人的500余万元财产!我们知道,诈骗500万余元是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但一审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殷的诈骗数额巨大,也没有认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对上诉人殷的量刑也是按照诈骗数额巨大来处罚的,在此不再赘述。但是,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另查明上诉人殷诈骗500余万元,我们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这种做法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二审法院应该予以纠正。把这500余万元财产依法返回上诉人及其子女。
2、在一审中,我们就强调,被侦查机关扣押的上诉人殷的500余万元财产中,有一部分是上诉人子女的财产,一审法院应该区分哪些是上诉人的违法所得,哪些是上诉人的合法财产,哪些完全不属于上诉人的财产。但是一审法院并没有依法办案,通通将这500余万元财产予以追缴,这是严重的违法判决。二审法院也应该一并予以纠正。
三、一审法院判决追缴违法所得没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509条明确规定: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纵观本案,上诉人殷的家庭及其子女的所有财产即500余万元并不是违法所得。
首先,500余万元不是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孳息。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殷诈骗数额巨大既诈骗143500元,并不是诈骗500余万元。而且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殷量刑也是按照此数额定罪量刑。所以说,即使上诉人殷构成犯罪,其犯罪所得充其量数额也仅仅为143500元。
其次,而且按照各级法院的管辖权来推断,如果上诉人殷是诈骗500余万元,一审法院根本没有管辖权来审理本案。既然一审法院审理了此案,那么这500余万元就不可能是上诉人殷的犯罪违法所得,这一点一审法院应该很清楚。
再次,这500余万元更谈不上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财物。
尊敬的审判长和审判员,我们辩护人很珍惜今天的庭审机会。我们辩护人感谢您们依法采纳了我们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意见,并让证人发表了他们的证词,促使本案案情明朗。从此,我们辩护人看到了公平公正的曙光。
因此,我们辩护人希望二审法院,按照本案的事实证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改判上诉人殷增远无罪,还上诉人一个公道。
谢谢。
10w+浏览
提前多久通知辩护人开庭时间
10w+浏览2024-02-19
我弟弟现在上大学了,但是他成天不学好,最近更是跟了一帮小混混去了,可是因为涉嫌诈骗的原因就被拘留了,对于二审原审被告辩护意见是啥,可在二审庭审中提出辩护观点?
[律师回复]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殷增远亲属刘女士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诈骗案上诉人殷增远二审的辩护人。我们辩护人详细了解了案情,依法会见了上诉人并且参加了二审的开庭审理,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希望二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予以采纳:
一、上诉人殷先生不构成诈骗罪。
1、二审出庭作证的三位证人代表的证言都证实:上诉人殷先生没有诈骗他们的钱财!他们给上诉人殷先生的钱,或是因为民间的人情往来或是因为自己在上诉人殷先生教其修炼佛法上得到了帮助,所以主动给予(个别还强调是强行给予)上诉人殷先生的妻子刘女士钱财。同时还证实,上诉人殷先生没有宣扬封建迷信,其只是在湖南岳阳的弥陀寺、甘肃武威的松涛寺、辽宁大连的安山寺等几所寺院里讲了一些禅宗佛法的内容。
以上证人证言证明,上诉人殷先生客观上没有实施诈骗行为!且以上证人证言经过二审出庭的检察人员和辩护人质证,双方均无异议。二审法院应当采信。
2、二审开庭再一次证实,殷先生没有诈骗的动机。
首先,殷先生并没有向任何人索要钱财或者表现出索要钱财的动机和目的。如河北省保定市证人邓某某等人给予的57000元,完全是为了帮助上诉人殷先生修缮房子,邓某某召集大家,强行给予上诉人殷先生的。
其次,殷讲课的目的,是为了宣传佛法。
第三,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刘给人“看病” ,借机收敛钱财,与事实不符。在二审庭审调查时,上诉人殷已经阐明,其只是提出一些养生、保健的理论和调理身体的方法,供大家参考以强身健体,谈不上是什么“看病”。
二、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殷诈骗500余万元,不成立。
1、二审中,检察员没有出示新的证据,证明上诉人殷是骗取哪些被害人的500余万元财产!事实上,文圣区人民检察院也没有认定上诉人殷诈骗了被害人的500余万元财产!我们知道,诈骗500万余元是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但一审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殷的诈骗数额巨大,也没有认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对上诉人殷的量刑也是按照诈骗数额巨大来处罚的,在此不再赘述。但是,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另查明上诉人殷诈骗500余万元,我们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这种做法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二审法院应该予以纠正。把这500余万元财产依法返回上诉人及其子女。
2、在一审中,我们就强调,被侦查机关扣押的上诉人殷的500余万元财产中,有一部分是上诉人子女的财产,一审法院应该区分哪些是上诉人的违法所得,哪些是上诉人的合法财产,哪些完全不属于上诉人的财产。但是一审法院并没有依法办案,通通将这500余万元财产予以追缴,这是严重的违法判决。二审法院也应该一并予以纠正。
三、一审法院判决追缴违法所得没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509条明确规定: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纵观本案,上诉人殷的家庭及其子女的所有财产即500余万元并不是违法所得。
首先,500余万元不是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孳息。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殷诈骗数额巨大既诈骗143500元,并不是诈骗500余万元。而且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殷量刑也是按照此数额定罪量刑。所以说,即使上诉人殷构成犯罪,其犯罪所得充其量数额也仅仅为143500元。
其次,而且按照各级法院的管辖权来推断,如果上诉人殷是诈骗500余万元,一审法院根本没有管辖权来审理本案。既然一审法院审理了此案,那么这500余万元就不可能是上诉人殷的犯罪违法所得,这一点一审法院应该很清楚。
再次,这500余万元更谈不上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财物。
尊敬的审判长和审判员,我们辩护人很珍惜今天的庭审机会。我们辩护人感谢您们依法采纳了我们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意见,并让证人发表了他们的证词,促使本案案情明朗。从此,我们辩护人看到了公平公正的曙光。
因此,我们辩护人希望二审法院,按照本案的事实证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改判上诉人殷增远无罪,还上诉人一个公道。
谢谢。
10w+浏览
已经提交了答辩状 开庭时候要不要请律师辩护。
10w+浏览2024-02-25
我弟弟现在上大学了,但是他成天不学好,最近更是跟了一帮小混混去了,可是因为涉嫌诈骗的原因就被拘留了,对于二审原审被告辩护意见是啥,可在二审庭审中提出辩护观点?
[律师回复]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殷增远亲属刘女士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诈骗案上诉人殷增远二审的辩护人。我们辩护人详细了解了案情,依法会见了上诉人并且参加了二审的开庭审理,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希望二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予以采纳:
一、上诉人殷先生不构成诈骗罪。
1、二审出庭作证的三位证人代表的证言都证实:上诉人殷先生没有诈骗他们的钱财!他们给上诉人殷先生的钱,或是因为民间的人情往来或是因为自己在上诉人殷先生教其修炼佛法上得到了帮助,所以主动给予(个别还强调是强行给予)上诉人殷先生的妻子刘女士钱财。同时还证实,上诉人殷先生没有宣扬封建迷信,其只是在湖南岳阳的弥陀寺、甘肃武威的松涛寺、辽宁大连的安山寺等几所寺院里讲了一些禅宗佛法的内容。
以上证人证言证明,上诉人殷先生客观上没有实施诈骗行为!且以上证人证言经过二审出庭的检察人员和辩护人质证,双方均无异议。二审法院应当采信。
2、二审开庭再一次证实,殷先生没有诈骗的动机。
首先,殷先生并没有向任何人索要钱财或者表现出索要钱财的动机和目的。如河北省保定市证人邓某某等人给予的57000元,完全是为了帮助上诉人殷先生修缮房子,邓某某召集大家,强行给予上诉人殷先生的。
其次,殷讲课的目的,是为了宣传佛法。
第三,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刘给人“看病” ,借机收敛钱财,与事实不符。在二审庭审调查时,上诉人殷已经阐明,其只是提出一些养生、保健的理论和调理身体的方法,供大家参考以强身健体,谈不上是什么“看病”。
二、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殷诈骗500余万元,不成立。
1、二审中,检察员没有出示新的证据,证明上诉人殷是骗取哪些被害人的500余万元财产!事实上,文圣区人民检察院也没有认定上诉人殷诈骗了被害人的500余万元财产!我们知道,诈骗500万余元是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但一审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殷的诈骗数额巨大,也没有认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对上诉人殷的量刑也是按照诈骗数额巨大来处罚的,在此不再赘述。但是,在没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另查明上诉人殷诈骗500余万元,我们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这种做法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二审法院应该予以纠正。把这500余万元财产依法返回上诉人及其子女。
2、在一审中,我们就强调,被侦查机关扣押的上诉人殷的500余万元财产中,有一部分是上诉人子女的财产,一审法院应该区分哪些是上诉人的违法所得,哪些是上诉人的合法财产,哪些完全不属于上诉人的财产。但是一审法院并没有依法办案,通通将这500余万元财产予以追缴,这是严重的违法判决。二审法院也应该一并予以纠正。
三、一审法院判决追缴违法所得没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509条明确规定: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纵观本案,上诉人殷的家庭及其子女的所有财产即500余万元并不是违法所得。
首先,500余万元不是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孳息。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殷诈骗数额巨大既诈骗143500元,并不是诈骗500余万元。而且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殷量刑也是按照此数额定罪量刑。所以说,即使上诉人殷构成犯罪,其犯罪所得充其量数额也仅仅为143500元。
其次,而且按照各级法院的管辖权来推断,如果上诉人殷是诈骗500余万元,一审法院根本没有管辖权来审理本案。既然一审法院审理了此案,那么这500余万元就不可能是上诉人殷的犯罪违法所得,这一点一审法院应该很清楚。
再次,这500余万元更谈不上是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财物。
尊敬的审判长和审判员,我们辩护人很珍惜今天的庭审机会。我们辩护人感谢您们依法采纳了我们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意见,并让证人发表了他们的证词,促使本案案情明朗。从此,我们辩护人看到了公平公正的曙光。
因此,我们辩护人希望二审法院,按照本案的事实证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改判上诉人殷增远无罪,还上诉人一个公道。
谢谢。
10w+浏览
法院开庭前应提前多长时间通知辩护人
10w+浏览2024-07-30
提前多久通知辩护人开庭时间,有没有法律依据
10w+浏览2024-02-20
刑事诉讼法辩护人必须在开庭前五日提交证据吗
10w+浏览2023-09-09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