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交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由生育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按生育前应得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为女工人交纳生育保险的,女工人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花费;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花费;
(四)国家和本市限定的其他花费。上述花费均由社保基金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工人的产假薪水,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量方法是:女工人本人生育当月的交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工人的本人薪水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工人薪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