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是不对,法律规定只是到一岁才能少一年,不到一年的话,是不会减少的,司法解释规定是:“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