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主动离职属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出具解除证明书,没有出具将承担责任,虽然没有说用人单位出具解除证明书不符合事实是否承担责任,但是道理是相通的,都是因为用人单位出具解除证明书不能合理才导致劳动者的损害。所以该擅自更改主动离职事实,给您造成了损失,您可以要求该更改并主张赔偿;
2.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向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持相关证据(劳动合同、考勤表、主动离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人证言、通话录音等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该的擅自更改主动离职事实,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该更改并向您赔偿(3)因为劳动争议实行先仲裁后诉讼,您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满意的,才能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