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当地拆迁指挥部的拆迁赔偿方案中对此是怎样限定的。征搜罗体土地及其安置赔偿
(一)征搜罗体土地的,市区集体土地按市制定的区片价执行。各县(市)征用土地赔偿费为被占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安置补贴费为被占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年产值以市统计局公布或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
(二)征搜罗体土地的青苗赔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赔偿,按市政府《关于征搜罗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赔偿准则》(石政办(2007)27号)限定执行。
(三)拆迁集体土地上的居民房屋,在符合城市(村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由村集体按照《河北省乡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限定,能建居民住宅楼的建楼安置,不能建楼的批宅基地自建安置。被拆迁房屋经评估后,其赔偿费直接补给农民个人;宅基地按征收土地赔偿准则补给村集体。临时安置补贴费参照《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限定执行。
(四)市内各区被迁村民安置,由辖区政府负责,所牵涉的村庄可列入我市2008年第一批城中村改造计划,享受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其拆迁安置赔偿由相关开发改造事项单位承受,但铁路、道路红线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先行拆迁赔偿并需要铁指办限定的时限及有关要求。各县(市)所属村民安置,由各县(市)政府负责,优先纳入各县(市)村改造计划,赶紧拿出改建方案,其拆迁安置赔偿参照市内城中村改造事项解决。并在限定时限内,先期完成铁路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推荐你登陆:找律师去问问。说不定他们了解的要更清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