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侵权分析报告中除了列明专利的基本信息以外,还要列出专利特征比对表。
1、“本专利权利要求什么的技术特征”是指,本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第几项权利要求所包括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内容;
2、“侵权商品对应技术特征”是指,本次投诉链接地址中的商品存在的与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相对应的全部技术特征。
3、“结论”一栏中,可填写相同或等同,如果不相同也不等同,则不构成侵权。其中,“等同”是指链接地址中的商品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的对应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4、“备注”一栏中可填写对应技术特征的相关信息。如果“结论”一栏中填写的是“等同”,投诉人应在“备注”中说明等同的依据,即手段、功能、效果基本相同的说明;
5、对于商品相同的侵权商品链接地址,可以合并在一张技术特征比对表中进行比对。
6、上述表三可复制,以分别对多件不同商品进行比对。
7、如上述表式不足以列示,则请按同样的表式添加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