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苏州市(市本级、姑苏、新区、吴中、相城)范围内流动参保的,使用的是统一的社会保险编号,缴费在同一个社保账户,原单位给您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给您办理用工参保手续即可。1.用人单位持以下材料办理用工参保手续:
(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书。
(3)在市区就业的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就业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并填写《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参加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登记表》。对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协定)国家国籍的人员,申请免除协议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缴费义务的,应提供协议国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2.用人单位持以下材料办理退工停保手续:(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退工停保申报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书;(3)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4)其他有关材料,如亡故人员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