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第十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因此建议您根据法院的要求搜集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查询到相关信息后可以对财产进行控制性措施。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我们可以帮助您查询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