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和女儿谁是首位继承人
[律师回复] (一)在法定继承中,如果有多个子女,儿子和女儿应明确自己平等的继承地位,共同参与遗产分配。
(二)若有继承人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其他继承人应在分配遗产时给予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主张适当多分遗产。
(四)有能力和条件扶养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其他继承人可要求其少分或不分遗产。
(五)继承人之间可协商遗产分配方式,达成一致后按协商结果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