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探视权多久
[律师回复] (一)自行协商确定
父母双方可基于孩子实际情况、自身工作生活安排等,友好协商孩子探视权的时长和方式。
(二)请求法院判决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结合孩子年龄、生活学习安排及父母实际情况等作出判决。如年幼孩子可能每周或每两周探视一次,每次半天到一天;年长孩子可每月探视一次,每次一天或几天。
(三)保障孩子身心健康
无论何种探视安排,都应以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若一方探视不利于孩子健康,如存在暴力、不良习惯等,另一方可请求法院中止其探视权;不利情形消失后,可恢复该方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