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掩饰隐瞒时主观明知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一)行为方式方面,在交易中要严格遵循正常交易习惯,不参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交易,选择公开、正规的交易地点,避免因异常交易行为被推断主观明知。
(二)提升自身认知能力,在涉及财物交易等情况时,凭借自身知识和阅历合理审查财物来源,若发现可疑情况应谨慎处理。
(三)谨慎与电诈人员接触,对于资金来源可疑的情况,坚决不协助转移资金,防止被认定主观明知。
(四)确保交易过程手续正规,不故意逃避监管,保持交易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对是否“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