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夫妻公司股份如何分
[律师回复] (一)双方均为股东时,可自行协商股份分割比例,之后按法定程序办理股权变更。
(二)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时,若双方协商一致转让股份给非股东方:
1.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方成为公司股东。
2.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财产。
3.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方成为公司股东。
分割要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同时考虑公司运营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