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时法院判离婚可不可以直接判离
[律师回复] (一)若想让一审法院判决离婚,需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实施家暴的报警记录、吸毒赌博屡教不改的相关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说明等,在调解无效时可增加判离几率。
(二)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且原告证据不充分,可选择等待一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争取第二次起诉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