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愿离婚,离婚案件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一)若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决定起诉离婚,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中要清晰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二)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若调解成功,案件就终结;若调解不成,进入审理阶段。
(三)审理时,法院会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参考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
(四)若法院认为感情未破裂,通常不判离;若认定感情已破裂,则判决准予离婚。
(五)若对一审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