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申请协议离婚该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一)若要第二次申请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内容。
(二)双方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三)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材料,符合条件的,会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四)从收到回执单次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