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父母的房子给了子女还能要回吗
[律师回复] 父母将房子给子女后,是否能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主要情形:
未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房屋尚未完成过户登记,父母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可随时撤销赠与,无需子女同意。因为此时房屋产权未转移,父母仍对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已办理过户登记一般情况下,房屋过户后产权已转移至子女名下,父母不能随意要回。但存在以下法定情形时,父母可依法撤销赠与:
子女严重侵害父母或近亲属权益:如对父母实施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或侵害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若子女在获得房产后,拒绝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父母可撤销赠与。
子女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若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子女需履行的义务(如保障父母居住权、协助办理某项事务等),子女未履行的,父母可撤销赠与。
父母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赠与后父母因重大疾病、失业、灾难等原因导致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严重影响基本生活,可主张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或要求返还房产(需结合具体证据证明)。
需注意,父母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逾期则丧失撤销权。若父母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