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一部,价休6000元左右,索要酬金1000元,合适吗?
[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捡到他人手机后索要酬金需要谨慎处理。根据民法典第314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有权要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比如保管费等合理支出。但索要1000元酬金是否合理,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手机价值确实在6000元左右,且您确实为保管手机支出了必要费用(比如专门为此产生的交通费、保管费等),可以适当主张合理费用。但1000元酬金可能偏高,建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比如200-300元比较合适。建议您:
1. 先与失主友好协商,说明您为此支出的实际费用
2. 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派出所调解
3. 切忌以拒不归还相要挟,这可能涉嫌侵占罪最稳妥的做法是适当收取合理费用后归还手机,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