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再婚能否夺回孩子抚养权
[律师回复] (一)女方若想夺回孩子抚养权,不能仅因再婚,要先确定对方是否存在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等法定情形。
(二)收集能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情形的证据,同时准备好证明自己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方面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三)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等待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结合双方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